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与高新企业认定之间存在着这样的辩证关系:能加计扣除的企业不一定是**企业,但**企业必然有研发费加计扣除项目。 由于高新企业同时享受加计扣除的优惠,两者的归集口径*就混淆了。**企业的研发费用范围一般大于研发费加计扣除的范围。比如说折旧费,对于建筑物的折旧费不能加计扣除,而高新可以。对于经营租赁费加计扣除只允许用于研发的仪器、设备租赁费,厂房不可以加计,而高新可以。高新研发费用包括装备调试费用,田间实施费,加计扣除不包括。高新研发费用包括通讯费,加计扣除也不包括。委托研发的,高新包括委托境内外研发,而加计扣除只能是委托境内机构或个人。其他相关费用高新规定不得**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20%,而加计扣除规定是不得**过10%。高新的研发费用口径不包括职工福利费,补充养老和补充医疗保险,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可以。对研发人员的定义,高新研发费用只要是企业科技人员都可归集,加计扣除必须是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。不过,对科技人员,高新要求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,而加计扣除没有这个要求。 一、研发活动及研发费用归集范围 ? ? ? ?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。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,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,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,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%,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;形成无形资产的,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%在税前摊销。研发费用的具体范围包括: 1.人员人工费用。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、基本养老保险费、基本医疗保险费、失业保险费、工伤保险费、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,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。 2.直接投入费用。 (1)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、燃料和动力费用。 (2)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、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,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,试制产品的检验费。 (3)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、设备的运行维护、调整、检验、维修等费用,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、设备租赁费。 3.折旧费用。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、设备的折旧费。 4.无形资产摊销。 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、**权、非**技术(包括许可证、专有技术、设计和计算方法等)的摊销费用。 5.新产品设计费、新工艺规程制定费、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、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。 6.其他相关费用。 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,如技术图书资料费、资料翻译费、*咨询费、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,研发成果的检索、分析、评议、论证、鉴定、评审、评估、验收费用,知识产权的申请费、注册费、代理费,差旅费、会议费等。此项费用总额不得**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%。 7.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费用。 二、研发费用补贴申报标准 (以青岛市为例) (一)在青岛市依法注册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; (二)按照国家税务总局《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*97号)要求对研发费用进行归集并设置辅助账; (三)销售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应建立了内部研发机构; (四)企业开展的研发活动应符合《国家重点支持的**领域》所规定的范围。 关于我们:青岛隆腾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致力于打造专业的认证服务,秉承以“诚信为本、服务至上”为服务理念,为客户提供资质认证、项目申报、知识产权等专业服务。不断增强业务能力,拓宽市场。紧扣时代的脉搏,跟随政F政策的导向,辅导企业走向规范化管理,增进实力。客户的满意是我们的追求!